潍坊市投资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范围:
1、对市投资集团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市投资集团监察对象(集团公司行使公权力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市投资集团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市投资集团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纪检监察监督方式
来信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222号投资大厦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01室、1103室
邮 编:261061
举报电话:0536-8101057、8102053、8101058、8101121
举报邮箱:stzjtjjjc@wf.shandong.cn
举报信箱: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222号投资大厦十一楼东电梯间